9月18日,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则起诉书,00后男子与女友发生争执后,将重1.82千克人民币花束从高空扔下,检方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。
起诉书显示,于某,男,2001年出生,专科文化,务工,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均为陕西省宝房市。
经查,2023年5月23日10时许,于某与其女友发生争执后,为泄愤,在明知楼下平台白天有人活动的情况下,将一束重1.82千克的由47张10元面值人民币包扎成的花束从窗口扔出。
花束掉落高度为56.1米。物业工作人员刘某某、李某某当时正在花束掉落地旁边工作。花束掉落地距离刘某某所在地不足1米。
检方认为,于某故意从建筑物中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系坦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,可以从轻处罚。于某认罪认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之规定,可以从宽处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,提起公诉,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,可适用缓刑,并处罚金,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。
【来源:九派新闻综合12309中国检察网】